先验唯心论体系句读(八)
Comment有一个特别好玩的事情。我今天读了一堆人读这本书的笔记。几乎每一份都不约而同地在第三章第一阶段这个地方戛然而止了。What can I say?
事到如今,我又迷失在细节里了。因此首先对这一章到目前为止的内容进行一个梳理。谢林的写作结构其实还是很松散的。
读了一个我比较认同的解读,我把它装到了脑袋里面,后面就快快地过。
因此这个系列基本完结了。
谢林在一二两章推演了先验唯心论的原理,并演绎了先验唯心论。这里复习一下。

首先原理是说,知识有一个最高原理。第一章就是首先阐明,这种原理是必要的,以及如果真有这种原理的话,它会有什么性质。进而通过这些性质演绎出原理本身。对于这一原理,谢林并没有给出一句话的总结。如果非要有一句话的话,那就是,一切知识的原理要在于主观的和客观的东西所会合的那一点,在这一点上主体和客体是同一个东西,同一和综合是同一件事情,这一点只能够是自我意识,因为它同时被表象和作表象,将自己变为自己的客体。
先验唯心论的一般演绎,是从这一原理出发的。但到底要演绎什么出来? 从我们的原理中可以看出,唯心这一点是显明的。然而“先验”在哪里呢?先验的意思就是说我们还要超越一种独断的超验唯心论,因为超验的唯心论完全不care你知识的实在性。它认为所有的知识都是一种主观的自由创造罢了,包括整个世界也是如此。但是先验唯心论就不是这样。只要你是一个人类,你都能够感受到这个世界的强制性,有自由,但是也不是随心所欲的自由。理论知识是有一种强制感的。先验唯心论就是要在保留一种自由的情况下,还要解释客观世界的实在性,也就是根据精神活动的内在原则完全说明世界产生过程的机制。
为了解释,只能作这种设想:自我之内有两种活动,整个存在是受到阻滞的自由的表现,等等。整个演绎就是演绎这两种活动。由两种活动,再上升到唯心论和实在论,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。

现在我们从先验唯心论出发了。我们要演绎理论哲学体系,也就是阐明第二种活动,无限地直观自身的活动,是如何可能、如何发生的。按照之前的说法,就是要演绎一种“主体发生学”。我们首先要推演一种绝对综合,再把它细细地切成臊子。
首先演绎。总之就是自我意识需要在两种活动的对立中,通过第三种活动,也就是绝对综合的中介来维持矛盾的存在。这第三种活动就是在二者之间来回摆动的活动,使得双方分享实在性。自我是那两种活动,而自我意识则是第三种活动。
因而有一问题需要解决,即被认为不可限定的观念活动是如何遭受限定的。

第一个时期,从原初感受到生产性直观。老实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,先来看看内容。
课题A,自我如何直观到自己是受限定的。我们想把直观活动本身包含在被直观的建构之内,是不可能永远成功的。所以只有实在活动了。实在活动被限定(哲学家视角),然而还未被直观(对我自身,观念自我而言尚且不是受限定的)。因而这里讨论的实际上仅仅是“观念活动是如何去直观实在活动的”。
两种活动原初地都是观念的。而之所以区别,是因为两者之间有界限,而这界限又是设定在实在活动当中的。这样,实在活动中又必定要包含某种观念的东西,因而与观念活动关联在了一起。
观念的活动是自我在实在活动中变自身为对象的无限倾向。是实在活动自己设立了自己的对立面罢了。但自我并不知道。自我只能是通过将这种被限制状态直观为某一非我的作用,从而把自身直观为受到限定的。
总之,自我所能觉察的不过是与自我所对立的东西,自我不过是活动,所以只是觉察到一种活动的否定,也就是已扬弃的活动。这已扬弃的活动,就发展为一种对象。
虽然还是怪怪的,有点拧巴,不过还是圆上了。有的地方写得多余,也许可以放到附论中去,保留着显得逻辑不通畅。
但是,谢林还打算讲,原初不可限定的观念活动是如何得到限定的 吗?